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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企業:
為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加快推進市場化、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根據《關于我市開展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規〔2020〕8號,附件1)等相關文件要求,現就在我區開展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試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為了充分發揮企業的用人主體作用,推動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機制,圍繞7大戰略性新興產業、7大未來產業、7大創新領域以及傳統優勢產業和現代服務業集群,有針對性地推進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二、目標任務
截至2022年3月底,推動10家寶安區內企業開展備案。
三、申報主體
(1)在我區依法注冊、合法經營,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管理規范、信用良好,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記錄,本企業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機構在本市參保的職工人數在300人以上(在本企業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機構正常繳交失業保障費用的在職職工)。
(2)具備與評價職業(工種)相適應的場地、設施設備、儀器儀表等硬件設施和視頻監控設備,每個職業(工種)不少于10個工位。
(3)建有完整的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機制,具有技能等級與崗位(職位)、薪資相掛鉤的規章制度。
(4)配備專職1名以上從事評價工作的管理人員,具有2名以上且至少包括1名企業中層以上干部的質量監督人員。
擬開展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企業需要具備以上全部條件。以技能培訓、業務咨詢等為主營業務的企業不可以申請開展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四、申報職業范圍
企業擬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職業(工種)應包含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年版)》中的技能類職業(工種)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頒布的技能類新職業(工種),準入類職業除外。并滿足以下要求:
(一)與本企業主營業務直接相關,或者是本企業生產一線的主體技能型職業(工種);
(二)技術技能含量較高;
(三)申報同一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職工人數不少于50人;
(四)不在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
五、有關要求
(一)企業按照“誰評價、誰負責、誰發證”原則承擔主體責任。制定工作細則,完善規章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加強考務管理,建立過程回溯和責任追究機制,提高評價質量。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的過程監督和結果檢查。寶安區職業訓練中心將按照“兩隨機一公開”原則,隨機抽取質量督導員,對已按照評價計劃開展評價的企業進行質量督導,每年對每個備案企業抽查不少于一次,將針對過程督導、事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核實,作出處理。
(二)企業在評價工作中存在組織舞弊、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直接取消其備案資格,五年內不再接受該企業的備案申請。對通過備案滿一年的企業,寶安區職業訓練中心每年對其開展自主評價的情況進行評估。一年內未組織實施一次評價工作或已不具備開展自主評價條件的,直接取消其備案資格、移出備案企業名單,且此后兩年內不再接受該企業的備案申請。
六、提交資料及截止時間
有意向申報2022年度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寶安轄區內企業于2022年3月31日前向區職業訓練中心(城市學院)提交《深圳市企業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備案申請表》(詳見附件的附表2),掃描電子版發送至郵箱:vtb-zhypxb@baoan.gov.cn同時將紙質版郵寄至我中心(地址: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新安二路122號行政樓210室)。
逾期或申報數額滿10家企業后截止,按先報先受理的原則。
特此通知。
深圳市寶安區職業訓練中心(城市學院)
2022年3月2日
附件:深圳市企業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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